為做好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型大學生宜居工程政策待遇兌現工作,按照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簡稱銀川經開區)《關于公布享受銀川市創新型大學生宜居工程政策2021年度資格復核通過人員名單和兌現政策待遇的通知》(銀開管發〔2023〕18號)要求,開展2022年度享受政策待遇人員資格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復核(兌現)年度
2022年1~12月。
二、兌現要求
(一)生活(租房)補貼
1.生活(租房)補貼實行后補助。以享受政策待遇人員2022年在申報單位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為一個兌現周期。
2.享受政策待遇期間,由于原單位關停、裁員等非個人原因變更工作單位且仍在經開區轄區企業工作的,保留待遇資格;由于個人原因變更工作單位且仍在經開區轄區企業工作的,須重新計算兌現周期,累計補貼時限不超過36個月;變更工作單位期間,超過3個月未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取消待遇資格;變更后工作單位不屬于經開區轄區企業的,經開區停止兌現。
(二)購房補貼
1.購房補貼實行后補助。享受政策待遇人員在申報單位工作滿3年及以上(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且2022年在申報單位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滿12個月的,計發一次。
2.享受政策待遇期間,由于原單位關停、裁員等非個人原因變更工作單位且仍在經開區轄區企業工作的,保留待遇資格;由于個人原因變更工作單位且仍在經開區轄區企業工作的,在原申報單位工作滿5年且在新單位工作滿1年后,須重新計算兌現周期,累計補貼年限不超過5年;變更工作單位期間,超過6個月未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取消待遇資格;未在申報單位工作滿5年或變更后工作單位不屬于經開區轄區企業的,經開區停止兌現。
3.享受政策待遇期間,仍在申報單位工作,自愿變更保障方式為生活(租房)補貼的,須提交書面申請。經研究同意后,按照宜居工程生活(租房)補貼兌現周期及標準,扣除已發放補貼,予以兌現。
(三)共有產權房
1.享受共有產權房政策待遇人員應在申報單位和經開區轄區企業中工作滿約定年限,并嚴格履行《銀川市創新型大學生宜居工程共有產權房入住協議》中的約定和義務,期滿后享有100%產權。否則,停止共有產權房政策待遇,退出房屋或購買全部產權,且不能申請享受其它政策待遇。
2.主動退出房屋的,應向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組織人事勞動局提交書面申請。經研究同意后,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到銀川市民大廳B區7樓711房間(市委人才工作局人才規劃科5555825)開具退房證明;攜帶《退房證明》、《入住協議書》、繳費票據等材料到銀川市房投公司(5555869、8307460)辦理驗房、退房手續。
3.自愿購買全部產權的,應向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組織人事勞動局提交書面申請。經研究同意后,按照銀川市委人才工作局公布的房屋評估價格及相關程序辦理。
4.入住共有產權房期間,如存在未按協議約定,拖欠應繳應付款項,轉租、轉借、轉讓給第三人(方),改變共有產權房用途或拆改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等情形的。一經查實,將報請銀川市取消待遇資格,追究違約責任。
(四)享受政策待遇期間,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待遇資格并停止兌現。
1.被確定人選因被追究刑事責任、被列入失信懲戒名單、重大疾病、傷殘、死亡及其他不可預見情形,導致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
2.被確定人選出現斷繳、欠繳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等情形的。
3.被確定人選進入其他不符合創新型大學生宜居工程申報條件單位的。
4.被確定人選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直接聯系到本人,以及要求提供復核、補充材料但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交的。
5.申報(工作)單位停產停業、未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偷漏稅款、違法經營、被列入經營異常;從事國家禁止和限制的行業,以及排放廢水、廢氣、廢渣不治理或治理未達標;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未整改或整改未達標;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嚴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
三、應提交的復核材料
1.工作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最新核發)、2023年第一季度、2022年第四季度企業所得稅或增值稅交款銀行支付憑證(要顯示交稅入庫單位)或完稅證明。同一單位有多人參加資格復核的,可提供1份。因單位原因,個人無法在線提交營業證照、繳稅付款憑證信息的,由單位出具統一證明并單獨向經開區報送材料。
2.2022年1~12月、2023年1~5月《個人社會保險權益記錄》PDF文件。請在“寧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系統”→[個人辦事]→[個人權益查詢與打印]欄目中申請、下載。(https://12333.hrss.nx.gov.cn/nxggfw/nxggfw/)
3.享受生活(租房)補貼、購房補貼待遇人員,須提交農業銀行借記卡(卡號面),請與身份證正反面彩印至同一面。
4.與申報(工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須提交《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原件。與新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甲乙方信息頁、合同期限頁、工作崗位頁、簽字頁應必備)。
5.以上紙質復核材料須提交打印件或復印件1份,同時在釘釘工作平臺中提交原件電子版。
請掃描“資格復核”二維碼或在釘釘[工作臺]→選擇[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點擊[大學生宜居|資格復核]→提交信息。
四、非銀川經開區公布人選的轉入及復核
1.非銀川經開區公布的2019~2020年度銀川市創新型大學生宜居工程入選人員,變更工作單位至經開區轄區企業并由經開區兌現相應政策待遇的,須按照經開區宜居工程政策待遇兌現要求進行資格復核。未滿足2022年度政策待遇兌現條件的,延后至下一年度復核兌現。
2.請加入釘釘工作平臺,提交轉入登記信息,將紙質材料1份送交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包括:
(1)《銀川市創新型大學生宜居工程入選人員轉入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件和農業銀行卡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與銀行卡號面印在同一面,彩色)。
(3)申請人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線驗證有效期設為6個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
(4)申請人與經開區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甲乙方信息頁、合同期限頁、工作崗位頁、簽字頁應必備)、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2022年、2023年1~5月)、工資薪酬發放銀行流水(在該單位發放工資至2023年5月)。
(5)申請購房補貼的,須提交有本人或配偶簽名的購房合同和產權登記證書。由配偶簽名的,須提交配偶身份證(正反面)、結婚證。
3.請在釘釘APP實名登錄(注冊手機號與申請人常用手機號必須一致),掃描“轉入申報”二維碼或通過[手機釘釘]→[通訊錄]→右上角[加號]→[加入團隊]→[團隊號加入]→輸入[AKLK5237]→[加入團隊]→申請理由[宜居工程+入選年度]。在釘釘[工作臺]→選擇[銀川經開區人事勞動局2]→點擊[大學生宜居|轉入登記]→提交信息。享受政策待遇期間不得自行退出,并及時關注發布的信息。
五、相關要求
1.資格復核截止日期:2023年7月14日。未按要求提交復核材料的,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政策待遇資格,不再受理。
2.享受銀川經開區創新型大學生宜居工程政策待遇人員應認真對照兌現要求,如實提交復核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查實后一律取消待遇資格,記入誠信檔案。
資格復核 | |
轉入申報 | 轉入登記 |
享受政策待遇人員應對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提交虛假材料(錯誤數據)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申請人承擔全部責任。凡涉及日期,應準確填寫至“日”。上傳的圖片應為“原件”且字跡清晰、完整。
聯系人:許媛媛 5062867 王云 8688320
地 址:銀川市金鳳區寧安東巷108號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一樓審批服務大廳人才服務窗口
附件:
1.銀川經開區大學生宜居工程資格復核人員名單
2.銀川市創新型大學生宜居工程入選人員轉入申請表
3.變更/終止待遇申請書
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組織人事勞動局
2023年6月21日